据《公民报》10月23日报道,坦桑尼亚总统约翰·马古富力质疑坦桑尼亚银行(BoT)是否有效地实施了1992年颁布的《外汇法》,以确保在国内经营的外国企业使用当地账户进行交易。尽管有法律规定,许多外国企业在本地开设账户,但仍继续使用其外汇账户进行交易。总统认为,1992年颁布的管理外币的《外汇法》尚未得到充分实施,BoT未能充分监测外汇行为。1992年1月,坦桑颁布了《外汇法》,规定了国家对外币的管理和控制。
考虑到马古富力所在的执政党——坦桑尼亚革命党在议会占据绝对多数席位,且其本人作风强硬、有魄力,其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观点是有可能变成坦桑尼亚政策的。
总体上看,坦桑尼亚依然是个外汇管制宽松的国家。据中国商务部报告显示,坦桑尼亚目前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可实现自由兑换。对于大宗贸易,相关贸易公司只要向银行递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就可以在结算时凭单据按当时市场价格兑换和汇出美元。对投资或工程承包项目,坦桑尼亚政府保证可以通过经批准的商业银行无条件地自由兑换货币和汇出以下项目:投资和经营所得的净利润和红利;获得外国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投资法登记的技术转让协议所发生的版税和费用;经营企业出售或清算所得的汇款(除去全部税收和其他债务之外的净收入)或投资所得的利息;坦桑尼亚企业外籍人士的报酬和其他津贴,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合法收入。利润汇出不用交税。另外,坦桑尼亚金融管理部门对外汇兑换业务持开放态度,货币兑换所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准开设,外汇兑换相对简便。
如果结合坦桑尼亚外汇管理政策和企业的现实情况,可以看到一旦外国企业被严格要求使用本地账户而不是外汇账户进行交易,坦桑尼亚金融监管机构就能够更方便准确地监测这些账户的资金规模和流向,落实该国外汇管理法规的能力将提高。但对在该国从事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的外国企业来说,资金流向的透明度提高后,显然打擦边球、搞小动作和便宜行事的空间就小了。不过在坦桑尼亚外汇管制宽松的大环境下,这对企业影响不宜被夸大。